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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某公司,向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递交了撤回上诉和撤回起诉申请书。
这意味着,相关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审结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该4起系列案件建设工程施工时间发生在10余年前。当时,在武汉某区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,为消除对某高速铁路桥墩造成的影响,进行了防护工程建设。武汉铁路局下属某公司承接部分防护工程。
2012年完工后,该公司与建设方武汉某投资公司一直未能结算。案件起诉到法院,一审该公司败诉。
二审立案后,武铁中院承办法官得知,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加深,增加了工程造价。但由于铁路局内部企业法人分立、合并,相关工程变更资料遗失,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局面。
为此,承办法官详细讲解诉讼风险和衍生案件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,最终,武汉铁路局下属该公司认识到自身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申请撤回上诉一并撤回起诉。
当事人一撤到底,法院一裁到底,系列案件顺利结案。
根据最高法院《关于批准指定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武汉、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》,2015年起,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武汉市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,武铁中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。
在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二审过程中,武铁中院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调解,引导双方向共赢点靠拢,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并履行完毕,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22天。
主题教育开展以来,作为省法院直属法院,武铁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推动发展的要求,抓实“公正与效率”,找准“铁法护航”切入点,秉承“调解优先,以调促和”理念,坚持能动司法,认真落实省法院“降本增效突破年”专项活动要求和武铁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举措,开启案件办理“加速度”。今年以来审理涉企案件62件,二审平均结案时间50.16天,同比缩短33.83%,民事案件质效各项指标创历史最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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